您好,欢迎来到好车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冬至扫墓文明的倡议书范文(3篇)

冬至扫墓文明的倡议书范文(3篇)

来源:好车汽车网

冬至扫墓文明的倡议书范文

  亲爱家长朋友们:

  春风吹柳絮,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一年一度的中华民族祭奠逝者、缅怀先祖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如期而至。为了增进幼儿对传统节日的认识,让幼儿了解“清明节”的内涵和祭奠先祖的风俗,我园倡议家长带孩子到府山公园进行亲子扫墓活动,让幼儿通过扫墓活动追念先人和烈士,学习他们的的高贵品质,弘扬爱国主义,热爱民族文化的品质,树立继承先烈遗志、立志建设祖国的理想。并提出如下倡议:

  一、为了我们的绿色家园,为了你我他的身心健康,为了每一个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此刻做起,从自己做起,文明祭祀,不要在重要交通要道、森林防火区域、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燃放鞭炮。

  二、倡导鲜花祭祀。提倡大家在清明祭扫时不使用塑料祭祀品,点燃蜡烛、敬献花束、花篮等文明健康的方式进行文明祭奠,用更为环保、低碳、自然的方式表达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美好愿望。

  三、倡导“带”寄思。悬挂在公墓的树木上来寄托对先人的思念。带的含义是哀悼、思念、祈福、希望,请大家不要拗折花木,摈弃以往采青回家的'旧俗。

  四、文明出行,礼让他人避免事故。清明节期间,出行祭祀的人员和车辆十分集中,人与人之间、人与车之间、车与车之间要相互礼让,避免抢道争先发生拥堵摩擦等不安全事故。鼓励错时祭奠,家长们可及早安排,在清明节前后几天开始祭奠活动,尽量避免在高峰时段集中祭奠。

  五、利用清明祭扫对子女进行感恩教育,缅怀先烈及先人的事迹,学习先人的优秀品质和传统,感恩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亲爱的家长朋友,继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祭奠,是新时代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让我们携起手,从点滴做起,让我们的节日成为播撒文明、提升素质的窗口,让清明节成为安全、文明、和谐的节日。

  倡议人:

冬至扫墓文明的倡议书范文

  朋友们:

  为在全社会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防止因群众冬至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根据《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抓好冬至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市森林防火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印发“文明扫墓、平安冬至”倡议书活动。

  冬至是xx人民扫墓的传统节日。在这个祭奠先人、缅怀逝者、寄托哀思的时节,为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奠新风,严防发生森林火灾。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倡议如下:

  一、进入林区扫坟祭奠要做到“无烟上坟”,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点香烛、不烧纸钱。同时,在林区内还要做到不吸烟、不野炊、不烧荒草、不在乘车时向外丢弃火种,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二、树立现代文明的'祭奠观念,倡导采用献花、植树、祭、压纸钱等文明方式扫墓,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绿色、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林区防火意识,教育家人、规劝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要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如果你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告当地村委会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以便有关单位及时组织人员扑火。

  让我们一起携手行动,倡导文明祭扫,保护青山绿水,为建设美丽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冬至扫墓文明的倡议书范文

  朋友们:

  “清明寒食好,春园百卉开”。我们迎来了祭祀先人、纪念先贤、缅怀先烈的清明节。扫墓、祭祖、踏青、春游、植树等习俗活动,体现了哀悼追思、迎春健身双重色彩的.传统内涵。为了秉承传统,文明祭祀,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倡议:

  绿色殡葬。更新传统殡葬观念,进一步移风易俗,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尚,积极参加“骨灰植树,回归自然”活动。

  厚养薄葬。崇尚科学,尊老爱老,提倡长辈在世时多孝敬、丧葬祭祀时少花费,做到“追思先人,俭朴为本”。

  文明扫墓。积极开展鲜花祭祀、上祭祖、植树祭祀、家庭祭祀等祭祖仪式,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以及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健康的方式寄托哀思。

  安全扫墓。树立科学的祭祀观,做到理性消费,杜绝攀比心理,不要因祭祖引发火灾、交通事故等,加强自我约束,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严防森林火灾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力求以肃穆、环保、节约、安全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摆脱封建迷信的羁绊。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让我们共同行动,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带头人,过一个快乐、平安的清明佳节,为创建文明做出贡献。

  倡议人: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ow1234.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