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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竞争中使用虚假宣传是否属于恶意竞争行为?

来源:好车汽车网


法律分析:使用虚假宣传的行为会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企业在商业宣传中使用虚假材料。若被定性为恶意竞争行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禁止企业在商业广告中使用虚假的事实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禁止企业发布虚假比较广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禁止企业对其产品、服务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因此,公司在竞争中使用虚假宣传是属于恶意竞争行为的,一旦被发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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