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关于授权委托书,通常是如果是自然人通俗称公民个人,签字已经具备法律效力,盖章或按手印不是必须,一般在委托人不会写字的情况下,采用按手印的方式,以明确授权确为委托人的行为;对于单位是必须要求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是双方意思的表示,原则上需要受托人签字以表示对于委托的认可,一经签字委托即生效。但是如果受托人没有签字的,受托人向有第三人出示委托书的行为也可以视为对委托的认可,委托开始发生效力,如没有出示则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1种观点: 委托书需要双方签字。委托书是双方意思的表示,原则上需要受托人签字以表示对于委托的认可,一经签字委托即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如果受托人没有签字的,受托人向有第三人出示委托书的行为也可以视为对委托的认可,委托开始发生效力,如没有出示则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作为委托人而言,如要确保委托事项,则最好签订委托协议,并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以免留下纠纷隐患。委托书的内容应当包括:1、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2、委托事项,是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授权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委托事项的不同,将委托事项区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委托;3、权限,委托权限是在代理事项的范围内,可以作出何种决定。超出委托权限范围的,构成超越委托权的无权委托;没有规定明确的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为委托事项和权限不明。4、期限,即委托权的起止时间;5、被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表明是谁向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关于授权委托书,通常是如果是自然人通俗称公民个人,签字已经具备法律效力,盖章或按手印不是必须,一般在委托人不会写字的情况下,采用按手印的方式,以明确授权确为委托人的行为;对于单位是必须要求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委托书必须双方签字。委托书是双方意思的表示,原则上需要受托人签字以表示对于委托的认可,一经签字委托即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1种观点: 委托书需要双方签字。委托书是双方意思的表示,原则上需要受托人签字以表示对于委托的认可,一经签字委托即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如果受托人没有签字的,受托人向有第三人出示委托书的行为也可以视为对委托的认可,委托开始发生效力,如没有出示则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作为委托人而言,如要确保委托事项,则最好签订委托协议,并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以免留下纠纷隐患。委托书的内容应当包括:1、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2、委托事项,是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授权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委托事项的不同,将委托事项区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委托;3、权限,委托权限是在代理事项的范围内,可以作出何种决定。超出委托权限范围的,构成超越委托权的无权委托;没有规定明确的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为委托事项和权限不明。4、期限,即委托权的起止时间;5、被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表明是谁向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是双方意思的表示,原则上需要受托人签字以表示对于委托的认可,一经签字委托即生效。但是如果受托人没有签字的,受托人向有第三人出示委托书的行为也可以视为对委托的认可,委托开始发生效力,如没有出示则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委托书必须双方签字。委托书是双方意思的表示,原则上需要受托人签字以表示对于委托的认可,一经签字委托即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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