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单位不发工资条,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单位索要;单位拒不发工资条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一、工资问题去什么地方咨询
工资问题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咨询,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晚发工资
单位拖延发工资,协商索要无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三、日结兼职中介不发工资怎么办
如果是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的,可以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举报,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直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单位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